瑞莱法观丨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怎样签订

2022/5/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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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家事律师赵淑红,今天我和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怎样签才有效?”

[基本案情]

马女士和其丈夫牟先生于年2月9日登记结婚,年11月4日生育一女,年8月4日生育一子。结婚初期双方感情很好,但是天长日久,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牟先生冷暴力并且时有赌博的行为。年9月3日双方再次因为争吵导致发生肢体冲突,牟先生用外物将马女士右肩、右前臂砸伤,马女士因此报警并到医院诊治。牟先生的行为终究是影响了感情,因此马女士想要离婚,但是牟先生不同意。经过双方多次沟通,双方均愿意为了孩子,也为了更好地经营这个家庭而做出努力和改变,于是双方协商后决定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如下约定,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协议。

一、一套房屋登记在马女士和牟先生名下,登记为共同共有,现双方约定该房屋归马女士个人所有。

二、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现双方约定该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归马女士个人所有。

三、登记在牟先生名下的小型轿车归牟先生个人所有。

四、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马女士名下存款50万元,牟先生名下存款20万元。现双方约定马女士名下的50万元归马女士个人所有,牟先生名下的20万元归牟先生个人所有。双方今后各自的收入仍为双方共同共有。

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各自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六、双方目前无其他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共同债务。甲乙双方如需要家庭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向他人借款,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否则视为个人债务,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法律解析

对于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

年7月最高院民一庭编著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第80问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一方请求法院撤销应如何处理?

答:目前审判实践中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本文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另一种认为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理,夫妻之间的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不必然要去办理房产加名登记,否则会架空《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五条的规定。

对于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的问题,《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已经给出答案:“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但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情形,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能否撤销的问题,目前仍然存在争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有的观点认为,既然夫妻之间的约定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夫妻之间关于赠与房产的约定不涉及第三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就应该认定为有效,履行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不是必要条件,赠与一方请求撤销赠与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在审判实践中,夫妻将一方所有的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时,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有的法院就认为这种约定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判令继续履行有关的赠与协议;如果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对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究竟是按《民法典》合同编的赠与处理,还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约定处理?无论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属于夫妻之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

问题是这种有效的赠与约定是否可以撤销?夫妻之间赠与的标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民法典》赠与合同一章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财产权属的条款,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民法典》合同编的适用。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往往发生在具有亲密关系或者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民法典》合同编对赠与问题的规定也没有指明夫妻关系除外。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或约定夫妻共有,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之前,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并不矛盾。

因此,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律师解析

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最好再去做公证,或者直接完成不动产的变更登记过户、动产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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