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年度无锡市工

2022/8/29 来源:不详

开发区科技局、商务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科技局《关于做好年度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锡科研〔〕号)要求,大力提升我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现将年度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在锡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2.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的产业政策,有明确的研究开发(设计)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3.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万元,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低于万元;4.拥有一支10人以上的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组织机构明确、结构合理的研发人员队伍;5.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领域研发设备,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6.上年度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数达到1项以上;7.依托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提交上年度11月份财务状况表(B表)、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2表)等,且研发费用数值相符;8.原则上一家单位只能申请一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申报程序1.各板块科技部门组织申报企业认真填写《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根据申报书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A4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二份),签字并盖章。2.各板块科技部门将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于7月29日(周五)下班前报送至区科技局科研机构科,同时将《年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2)盖章后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

开发区科技局、商务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围绕本地区特色产业和骨干行业转型发展需求,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进一步推进建设企业研发机构为目标,加强项目组织工作,切实推动有市场规模、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开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2.严格把关开发区科技局、商务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信用情况、运行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四、区科技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祥存、俞伟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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