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23号通告

2022/11/1 来源:不详

无锡市疫情防控第号通告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高效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1、加强主动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和上海市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提前2天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抵锡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2、严格健康管理。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上海市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住所实施“单人单间”“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应提前向社区(村)报备。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进入歌舞厅、棋牌室、浴室、影剧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14日内有上海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实行7天健康监测,第1、2、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追踪到的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3、强化人员排查。各街道(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两站一场”、酒店宾馆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涉疫地区来(返)锡人员的主动摸排、信息登记和报告,按要求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主动报备和健康管理。4、严格扫码通行。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公共交通场站车辆等各类场所须严格落实“门铃码”(场所码)查验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并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规范佩戴口罩,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等防控要求的场所、单位,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并通报警示。5、落实核酸检测。省外及行程卡带“*”人员抵锡后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未在规定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对“门铃码”赋红色警示,限制进入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检测后恢复正常。6、主动接种疫苗。新冠病毒疫苗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率,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7、加强个人防范。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主动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zd/250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