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后七旬老人获
2022/11/1 来源:不详白癜风人民大会堂活动 http://m.39.net/news/a_6169089.html
“上个月,我刚过完70大寿,一直很担心在这个年纪被判刑,影响儿孙的生活。感谢检察院了却我的心事,我终于放心了!”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的听证室内,70岁的犯罪嫌疑人老于吐露心声。
年4月1日,老于、老邱及另外两名年届七旬的老伙计,在一废旧厂房内进行水电改造。他们彼此相识十来年,一直搭伙接一些水电改造等小工程,老伙计们对施工期间安全监管大多不在意,只有老于每次开工都坚持戴安全帽。近两年,因年纪大了,体力衰退,老邱和另外两名老伙计在使用移动操作平台时,得蹲在操作台上指挥。
事发当天下午2时左右,平台上的两位老伙计,要求老于和老邱将平台移到下一个作业地点,移动过程中,因地面不平,操作台失去平衡,蹲在高3.6米、宽0.9米的操作台上的两位老伙计瞬间跌落,因两人都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坠落受伤后,经抢救无效,相继去世。
今年4月,这起案件移送锡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阅卷发现,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宽比不应大于3:1,且移动式操作平台操作时,平台上不得站人。案件中,移动操作台未达到规范比例,且作业过程中老于等4人违反操作平台移动时不得站人的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老邱作为水电工程承接人与施工召集人,本应对施工现场应负有管理和施工安全责任,却违规移动操作平台,对事故发生起关键作用,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老于明知移动操作平台上有人的前提下不能移动操作平台,仍违规操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犯罪情节轻微,可拟作相对不起诉。
因案件属安全生产领域,为贯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锡山区检察院邀请了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3名听证员,对老于拟相对不起诉召开检察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侦查机关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
“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安全关系家庭幸福,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杜绝此类重大事件再次发生。”听证会上,锡山区人大代表陆莉娜表示:“涉案其中一位被害人恰好是我村的村民,因为此事他们全家陷入巨大的悲痛中。真切希望此类事故不再发生。”
经听证,听证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拟对老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7月初,检察官召集安全生产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机关等对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对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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